申訴與陳情指南

遇到疑似不當對待、超收、違規收費等情形時,可依下列管道反映。本頁整理法規明定的通報義務、處理時限與主管機關,所有時限均引自法條原文;實際處理情形以主管機關為準。

疑似不當對待(身心虐待、體罰、霸凌、性騷擾、不當管教)

法規怎麼規定

該找誰

幼兒園所在地之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教育局(處)。各縣市聯絡方式見本站「主管機關」頁。
各縣市主管機關聯絡方式與陳情管道

重點提醒

超收幼生、班級人數或師生比不符規定

法規怎麼規定

該找誰

幼兒園所在地之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教育局(處)。
各縣市主管機關聯絡方式與陳情管道

重點提醒

違規收費、超收費用或退費爭議

法規怎麼規定

該找誰

幼兒園所在地之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教育局(處);涉及消費爭議者亦可循消費者保護管道。
各縣市主管機關聯絡方式與陳情管道

重點提醒

疑似進用未具資格人員從事教保服務

法規怎麼規定

該找誰

幼兒園所在地之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教育局(處)。
各縣市主管機關聯絡方式與陳情管道

重點提醒

娃娃車、接送或場地安全疑慮

法規怎麼規定

該找誰

幼兒園所在地之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教育局(處);車輛本身之檢驗事項亦涉公路監理機關。
各縣市主管機關聯絡方式與陳情管道

裁罰紀錄的公布與下架規則

本站自 2026-08-01 起持續備份官網公告,下架後仍保留並標示下架日期 —— 說明見資料與授權,未能對應到現有名錄的紀錄見 未對應名錄的裁罰紀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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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

本頁為法規資訊整理,非法律意見,亦不代表本站介入個案。緊急情況請直接撥打 110 或 113 保護專線。

法源版本:幼兒教育及照顧法(111/6/29修正公布)、教保服務人員條例(111/6/29修正公布)。條文原文見法條與裁罰統計; 參訪前的逐項確認見參訪檢核表

法規原文來源: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・ 檢核日 ・ 本頁為本站依現行條文整理,版本 1